主要职能  ○班子成员  ○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法规与规章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贯彻国家、省关于国内旅游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资源开发及专项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类景区景点、度假日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游乐设施,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批或报批经营出入境、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或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六)归口管理市内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行业派驻境外的机构及境外在我市开设旅游机构的报批和管理事宜。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班子成员

局 长: 马  升 3126741
副局长: 李文杰 3126742
副局长: 郭长寿 3126734
副局长: 史建伟 2152878
副局长: 袭锦宁 3126740

 

 


○机构设置

市旅游局共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3126907)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3118987)
承办旅游行业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及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拟定地方性旅游政策和规章;研究旅游体制改革;负责旅游政务宣传和旅游信息工作;参与旅游行业技术标准实施及对外合作文件的起草;负责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并指导旅
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旅游促进与对外联络科(3126902)
研究编制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行业市场促销工作;研究、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报批国(境)外在我市设立旅游机构;负责旅游外事工作;承办新闻单位接待及旅游新闻发布工作。
(四)规划发展与财务统计科(3118987)
编制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旅游业的专项资金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旅游商品开发工作;指导旅游重点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按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工作;负责请批和审批评定旅游景区(点)等级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归。统计工作;旅游行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旅游统计汇总报表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会议工作;监督检查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质量规范与管理科(3118957)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和服务标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及管理;负责中国公民赴境外、边境旅游的管理;监督检查旅游保障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六)政治部(312692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工作;管理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务资格等级标准;负责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管理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工作。
(七)稽查科(质量监督管理所) (3152927)
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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